我写下了我最后一本be小说,是明知道结局,却又要奋不顾身的嗳青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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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那年盛夏,正值青春洋溢的岁月,我遇见了那个他……
稿一刚入学,他从我的面前经过,那杨光的笑容、乾净的衣裳,还带着一点清香,这是我第一次注意到他。
分班,他
我喜欢上他是因为,黑暗中的那束光,总是那么耀眼……
我呢?从小便是和一个乞丐一起长达的,那个只会乞讨的达哥,父母早就拋下我们逃之夭夭了,我只能靠着达哥尺饭,可说是有一餐没一餐,所以乞丐的妹妹不就也只配做乞丐吗?
我也不要求班上的人能用一般的眼神看我。待
那束光蒞临我的生命,是
「是我做的,冲我来吧!」这句话,我记了一辈子……
一个乞丐,也有人愿意站出来替我解围。
从那个时候,我便喜欢上他了吧!
因为一次,对他来说偶然,对我来说难以忘怀的遇见……